Thursday, September 22, 2011

自我教育

My article for the November issue of Angel's Heart.

《自我教育》

有人問我為什麼要看這麼多書。理由很多,其中一個最重要的是因為我們在學校所得到的所謂教育主要是訓練生產線員工的一個漫長的課程,及至課程完成的一刻,大部份人也同意讀書是人生中一個必須承受亦希望到死的一刻再不需要承受的苦難。這種學習環境大概會令莎士比亞也討厭文字,難怪孩子長大成為有生產知識卻無生活使命的一群educated fools,滿腦子充滿似是而非對人類生存和地球運轉法則的概念,沒有獨立思考,只有隨波逐流。

就以加拿大人最喜歡講的「權利」(rights)這個概念為例,我們對之約定俗成的理解並非典型的所謂negative rights,意即只要沒有牴觸法律,我們有權利不被他人干預個人的自由(例如言論自由的權利)。我們沒有要求他人為自己作什麼,反而希望不被干預。但今天當聽到rights這個字的時候,大家通常的理解卻是他人(尤其是政府)應該為我們做的事,自己應得的利益、財物、或服務。這些所謂positive rights 要求他人干涉我們的事務,譬如認為政府應該分派稅款給「生活水平較低」(underprivileged)的人以求達到「公平」(另外兩個模糊不清的概念)。與其請求他人不要妨礙我們創造未來的動力和自由,我們寧願承認外在環境的控制,邀請政府的干涉,依靠一些「有資格」的「專家」為我們作決定,為的是獲得某些我們認為身為人類理所應得的權利。

在這樣的環境下長大的人有著很混亂和矛盾的道德標準:滿腔熱血的年青人在聲討資本主義和全球化所造成的禍害的同時卻認為父母為他們負擔昂貴的iPhone和每個月的賬單是現代科技文明人應有的權利,為著不能立時得到心頭好而喊生喊死的也不乏其人;孩子的頭顱可以充滿「環保意識」(在我兒女的學校過去兩年的聖誕音樂劇都是以環保作主題),但如果在冬天提議他們把室內的溫度調低,多穿兩件衣服,盡自己的能力拯救地球,這無疑會釀成一個剝削人權的大問題;天父的保護和引導是神的兒女應有的權利,在託賴神職人員(他們是更「有資格」的「屬靈專家」)祈求醫治我肚痛的一刻卻不要問我晚餐吃了什麼化學製品;我有權利享受甚至間中讚美主的創造,但主的創造可以繼續美麗是某政府部門的責任,交過稅以後的我把身為管家的義務託付更「有資格」的專業承包人;福音是一份最終極的福利救濟金。

近日我一家在考慮收養一隻狗為寵物,我和兒女花了不少時間學習養狗的知識,也花了更多的時間探討和實踐權利和義務的關係、自由和自由的代價、夢想和現實的並存。這些最基本的生命課題在我們於學校廿年或以上漫長的生產線員工訓練課程中鮮有涉獵。女兒問我:「為什麼我們不能現在就買一隻狗?你買得起呀!」當「價錢唔係問題」的時候,它就成為最大的問題。如果我們認同今天孩子是在一大堆似是而非、模稜兩可、甚至是互相矛盾的不成文生存法則中沉溺的話,自我教育(一個真正的自由權利)就是人一個首要的義務,家庭就是抵抗風俗和實踐真善美的基地。活在安逸、自由的世界,everything is allowed,but nothing is important。一個識字但卻不懂得閱讀的人比一個被壓抑的文盲更加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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